各县(市、区)纪委、监察局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,肇庆高新区纪委、监察局、党群工作部,肇庆新区纪工委,市直和省驻肇局以上单位党组(党委):
根据省纪委、省文化厅《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廉洁读书月活动的通知》(粤纪发〔2013〕12号)文件精神及上级要求,紧密结合弘扬“厚于德、诚于信、敏于行”新时期广东精神,不断拓展廉洁文化“六进”渠道和载体,倡导全党、全社会读廉洁书籍的良好风气,市纪委、市文广新局将共同组织开展廉洁读书月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宗旨
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大力宣传和实践“厚于德、诚于信、敏于行”的新时期广东精神,发挥公共图书馆的资源优势和阵地优势,向读者提供题材广泛、内容丰富、可读性强的廉洁书籍,努力形成读廉洁图书的良好风气,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,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,打造廉政文化建设品牌。
二、活动主题
读廉洁书籍,扬清风正气。
三、组织领导
本次廉洁读书月活动由市纪委、市文广新局共同主办,市图书馆协办。成立市廉洁读书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,并设办公室(设在市文广新局)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。
组 长:梁耀钧(市纪委副书记、市监察局局长)
副组长:欧荣生(市文广新局局长)
张思辉(市纪委常委、市监察局副局长)
办公室主任:郑 琼(市文广新局副局长)
办公室副主任:陈敬就(市纪委宣教调研室主任)
办公室成员:李庆生(市纪委派驻市文广新局纪检组组长)
丘红日(市文广新局艺术与社会文化科科长)
范雪梅(市图书馆馆长)
四、活动时间
2013年8月~10月
五、活动形式和内容
市、县(市、区)公共图书馆为本次活动的主阵地,市图书馆开辟廉洁图书专区,县(市、区)图书馆开设廉洁图书专柜,在各级公共图书馆网络主页开设廉洁图书专栏,提供廉洁书籍和书目等,引导和组织读者阅读廉洁图书,并开展读后感征文活动。有条件的图书馆还可举办廉洁专题讲座,播放廉洁专题电影等活动。
六、市主要举办廉洁图书读后感有奖征文活动
在活动期间举办廉洁图书读后感有奖征文活动,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征文进行评选。
(一)市图书馆负责收集市直各单位的征文;县级图书馆负责组织当地征文,包括征稿,对来稿进行初选,将当地入选作品报送市图书馆参加评比。
1、此次征文参评名额分配标准是:市直单位20篇,各县(市、区)各推荐10篇,肇庆高新区5篇。
2、将从来稿中评选出优秀作品20篇进行表彰奖励,并从中选出15篇参加省的评选。
(二)征文要求:
1、题目:题目自拟。
2、内容:要围绕本次活动主题,自主撰写,严禁抄袭。
3、体裁、字数:体裁不限,篇幅在3000字以内。
4、征文对象:广大读者
5、截稿日期:2013年10月15日
(三)有关事项:
1、来稿信件邮件标题中请注明“‘廉洁图书读后感’有奖征文”字样,以示参赛。
2、载体以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,来稿不退。(来稿附联系人姓名、地址和电话)。
3、活动投稿地址和邮箱:市直单位直接向肇庆市图书馆投稿(除市直单位外,肇庆市图书馆只受理各地经过初评的征文,不受理各地个人直接投稿),各县(市、区)图书馆自定投稿地址接受本地区读者的投稿,肇庆新区向鼎湖区图书馆投稿,并请各县(市、区)图书馆将经过初选征文报送肇庆市图书馆,地址:肇庆市城东新区96区信安路西侧,邮编:526060,邮箱:zqlib@zqlib.cn。
4、总结表彰
对获奖的个人和组织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,获奖作品在《肇庆纪检监察》等刊物发表。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文化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,将这项活动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读廉洁书籍、带头写读书心得、带头作学习交流、积极参加征文活动。
(二)精心组织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文化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,明确工作责任,保证必要经费,扎实推进工作,确保取得实效;各级公共图书馆要把协办好这项活动作为重点工作,认真完成好各项任务;市图书馆负责市举办的廉洁读书月各项活动的具体事宜,指导各级图书馆开展工作,要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。
(三)加强宣传。要积极做好廉洁读书月活动的宣传工作,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、板报等载体,大力宣传廉洁读书月活动,扩大廉洁读书月活动的影响,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。
廉洁读书月活动结束后,请各地、各部门于2013年11月10日前将情况书面报市廉洁读书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:
星湖大道广播电视中心市文广新局艺社科
联系电话:2781816,(传真)2781816
电子邮箱:zqysk@163.com
中共肇庆市纪委 肇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2013年8月1日